日前,省政府印发了关于积极有效利用外资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营造更加公平透明便利、更有吸引力的投资环境,进一步促进外商投资稳定增长,实现以高水平开放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其中,实施意见明确,外商投资企业同等享受省“三重一创”、制造强省、科技创新、服务业发展等扶持政策。

  实施意见的制定,广泛听取各方面特别是招商引资载体和企业的意见。实施意见提出体现我省对外开放发展需求的20条政策举措,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同时,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利用外资工作中实际存在的规划、用地、资金等困难问题,将政策做实做细,回应基层和企业关切,具有很强的操作性。

  据悉,实施意见在财税支持、降低外资企业成本、支持创新发展等10个方面提出了创新举措。其中提出,从今年到2020年,省财政每年统筹安排3000万元,用于外资专项工作激励;对纳入省级调度的重点外资项目,可以按照省建设用地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申请使用省级计划;允许制造业企业依法按程序进行厂房加层等,不增收地价款;允许外商投资企业依法灵活用工;明确通过建设多式联运枢纽、推动合肥中欧班列发展等,降低物流成本;鼓励外资企业或境外重点科研院所企业落户安徽创办科技企业或研发机构,外资法人单位公平申请国家和省重大科技专项等;优化开发区环境,明确依法赋予国家级开发区地市级经济管理权限,依法制定支持国家级开发区城市更新和工业区改造的政策等。